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盈科案例|取保、退侦、庭审步步发力,涉罪案件终获缓刑


时间:2026/7/2 16:54:15    阅读:(29)


基本案情
2024年5月12日,林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,同年11月委托律师进行辩护。我所章俊杰律师团队接案后第一时间申请阅卷并出具刑事审查报告,11月12日出具法律意见书并与检察官进行沟通,11月14日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。
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,具体罪名和量刑尚未确定。经律师团队与检察官持续沟通,检察院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及2025年2月28日两次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。补充侦查终结后,检察院移送起诉并提出一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。
2025年7月28日起诉书正式送达,案件进入审判阶段,当事人于庭前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。经三次开庭审理,法院最终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缓刑。
律师工作
01.深入研判案情,寻找辩护突破口
完整查阅全部卷宗材料,重点梳理当事人主观认知、客观行为、案涉数额、参与程度、危害后果五大核心事实,形成刑事审查报告,明确林某仅为上游犯罪提供自动化服务,实际地位不高、作用不大,属于从犯,罪名应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
同时,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案件细节,针对卷宗存疑逐一确认,询问涉案行为全过程、获利情况、是否知晓上游犯罪事实、是否存在其他特殊情节;并安抚当事人情绪,耐心听取辩解与陈述,完整记录合理抗辩理由。
02.积极沟通检察官,精准传递辩护意见
律师团队主动、持续、高效地与检察官开展沟通,针对案件事实、证据、情节撰写法律意见书,推动罪名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
其次,团队依法提出补充侦查及核减案涉数额的专业意见。在量刑层面,着重阐述林某系从犯、初犯、偶犯,具有认罪、坦白、积极退赃等重要情节,并结合最高法、最高检关于帮信罪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,提出从轻、减轻量刑意见。经不断沟通和协商,最终说服检察官同意适用缓刑。
此外,对所扣押财物进行严格审查和区分,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。
03.促成退赃缴罚落地,夯实从宽核心情节
充分把握帮信罪案件退赃退赔、认罪悔罪的核心量刑规则,团队主动牵头,向当事人家属详细讲解相关司法价值和从宽政策,制定高效可行的退赃和预缴罚金方案。
全程协助、指导家属准备资金与缴费材料,对接机关完成全部违法所得退缴、罚金预缴流程,劝说当事人出具真实的悔过书,最大化发挥退赃缴罚量刑价值。
04.法院阶段持续发力,全力争取最优裁判结果
基于起诉书指控、两次补充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沟通情况,团队进一步优化庭审辩护思路,强调林某系犯罪链条中的低层人员,主观恶性较低,仅按指令从事辅助工作,无再犯罪风险;突出其自愿认罪认罚,主动退赃悔罪等法定从宽情节。
在第二次庭审中,法官曾提出当事人的行为同时触犯了非法经营罪和帮信罪,认为应择一重罪处罚,建议检察院变更起诉罪名为非法经营罪共犯。对此,律师团队逐层理清罪名界限,论证定性依据,最终成功说服合议庭维持律师及检察院起诉意见,继续以帮信罪从犯进行审理。
案件结果
经过章俊杰律师团队长达两年的不懈努力,案件取得显著成果。
在审查起诉阶段,团队多次与检察官电话沟通,提交法律意见,最终促成检察院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、2025年2月28日两次退回补充侦查,并将罪名定性为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,由最初不可适用缓刑到同意适用。在法院审理阶段,团队积极劝说当事人及其家属,于庭前完成全部赃款的退还和预缴罚金工作。
最终,团队与经办法官反复沟通,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,成功改变了其变更罪名、择重处罚的想法。经过三次开庭辩护,法院终采纳从犯的认定,认可多项从轻、减轻情节,将刑期从检察院建议的一年六个月大幅缩减至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且适用缓刑。
典型意义
章俊杰律师团队在审查起诉关键节点介入,结合帮信罪的案件特点,构建“阅卷研判——检方沟通——引导退缴——庭审巩固”的闭环办案模式。
辩护中,团队聚焦于主观恶性、情节轻重、作用大小及实际违法所得等核心要素,避免罪名、量刑一刀切的处理,力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化、精准化法律服务。除此之外,团队还积极促成退赃缴罚,依法落实认罪认罚,从源头争取从宽处理,切实保障罪责刑相当。
律师思考
律师的犯罪辩护工作应当前置介入,尤其要抓住审查起诉这一关键期,提前夯实案件事实基础,梳理法定从宽情节。通过提交书面审查意见、保持常态化沟通等方式提供有效辩护,甄别案件中存在的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和瑕疵等问题。
在此基础上,律师还应积极引导退赃缴罚工作,精准核算数额,既要确保悔罪情节完整,又避免当事人合法财产遭受不必要损失。此外,本案处理过程中,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认罪认罚制度的审慎适用,也展现了对罪责适当、比例原则的严格把握。